时间:2019-07-10 来源:阳江市图书馆 作者:yjadmin 点击率:713
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是由国家文化部提出并归口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。
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的框架结构由前言以及范围、规范性引用文件、术语和定义、总则、服务资源、服务效能、服务宣传、服务监督与反馈等八个部分组成。
《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经过多年努力,现在终于正式颁布并将实施了,这是中国公共图书馆界的一件大事,也是中国公共图书馆业界颁布的重要国家标准。《规范》在2007年底由文化部社会文化与图书馆司提出,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用户研究与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所在机构—上海图书馆主要负责编制,由中国图书馆学会用户研究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所在机构—浙江图书馆和长春图书馆参与编制。从2008年1月正式启动,至2010年5月经过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投票通过,报送文化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,于2011年起正式颁布,前后历时整整三年时间。先后经历了初步调研设计阶段、框架调整完善阶段、学习征询细化阶段、成果汇总修改阶段和专家咨询修订阶段。全国60多位专家学者提出了300多条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,各类咨询座谈和网上问询更是难以计数,这些都为《规范》的科学编制提供了集体的智慧,可以说《规范》是全国图书馆界共同努力的成果。使图书馆工作者可以从公共图书馆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、全球图书馆事业的不同视角来加以审视。